今年4月底,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工作中获悉,我县城关镇某村41岁男子王某某有吸毒史,却仍在吸毒。
4月30日15时许,民警依法传唤王某某到派出所,对王某某的毛发进行采集并封存,后送至广东某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测鉴定。
5月17日鉴定结论显示,送检的王某某毛发中检出苯丙胺、甲基苯丙胺(冰毒)成分,证实王某某吸食了冰毒。
5月25日12时,民警通过电话传唤王某某时,王某某拒不到案。民警在王某某可能藏匿的处所附近进行蹲守。5月28日18时许,经过80余小时蹲守在银川市兴庆区将王某某抓获。民警经过询问查明,2017年4月24日和2018年10月7日王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分别行政拘留10日和责令接受社区戒毒3年。在社区戒毒期间,王某某不思悔改,以身试法,吸食毒品。后民警通过询问等法定程序查明去年11月王某某吸食毒品且吸毒成瘾严重的违法事实。随后,县局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,强制戒毒2年的处罚。